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住宅大樓
新店區新坡一街121-1號11、12樓(12)涵煙翠-2標
拍賣公告
台北法院
拍次條件
拍賣時日
執行狀態
待標中
拍賣底價
保證金
建物面積
建物單價
土地面積
土地漲價
應買截止日前,具狀檢附文件保證金向法院承買
謄本
抵押權
查封
完工結構
主要用途
建物面積
96.52坪
11樓建物
27.92坪
12樓建物
21.21坪
陽台
5.79坪
公設
12.6坪
停車位
20.1坪
增建
8.9坪
抵押債權
彰化銀行
2878萬
土地銀行
2000萬
查封登記
查封筆錄
《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
債務人與家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地下室停車位25、25A號。 |
拍賣履歷
1拍
108/09/24 點交 / 流標
3455萬
2拍
108/10/22 點交 / 流標
2766萬
3拍
108/11/19 點交 / 流標
2214萬
應買
109/02/21 點交 / 待標中
2214萬
實價登錄
資料來源: 政府地政機關實價登錄資訊
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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