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樹林區潭興街143巷28弄3號3樓(5)
新北法院
3拍點交
108/02/20 14:30
640萬
底價
128萬
保證金
待標中
狀態
建物
36.46坪
全部
單價
17.55萬
單價 >土地
9.69坪
持分
漲價額
無/0萬
公寓
樹林區潭興街143巷28弄1~30號3樓(5)
成交年月
106/04
成交總價
940萬
建坪
36.45坪
單價
25.79萬
屋齡/樓層
29年 /
3樓
成交年月
成交總價
建坪
單價
屋齡/樓層
資料來源: 政府地政機關實價登錄資訊
無拍賣行情紀錄
筆錄摘要
107司執速字第91362號《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
《使用情形》本件已出租他人,租期至108年3月9日,係於查封後始成立,拍定後點交。 ★本件為海砂屋,經新北市工務局原則同意「拆除重建」在案。 |
拍賣記錄
1拍
107/11/21 點交 / 流標
1000萬
2拍
107/12/19 點交 / 流標
800萬
3拍
108/02/20 點交 / 待標中
640萬
建物標示明細
每坪單價說明
定義
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
盲點
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真實單價。
因程式設計的缺陷,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地下室、增建部分等,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另行計價,而單獨計算出建物(含公設)的每坪單價。
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
(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每坪單價
(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每坪單價
感謝您的惠顧
我要委託代標樹林區潭興街143巷28弄3號3樓(5)